公元前210年,秦始皇又提出婦女的貞節(jié)觀念。在套稽刻石上記 載有“有子而嫁,倍(背)死不貞”,“妻為逃嫁,子不得母”。
但是,秦王朝推行封建道德規(guī)范,主要不是以教育為手段,而是仍依法家的“立法化俗”的思想,單靠刑罰的脅逼,故其效不顯,設置博士官 博士官之制,起源于戰(zhàn)國時齊魯?shù)葒?
秦始皇統(tǒng)一全國之后,因襲其制,征召六國博士70人于 朝廷,規(guī)定博士的職務是掌握古今歷史文化,備作政府顧問,博士除參議政事外,亦有以私人名義傳業(yè)授徒。
頒“禁私學”令秦始皇三十四年(公元前2.13),在 成陽宮設宴,仆射周青臣頌揚始皇“威德”,特別提到, 秦始皇改分封諸侯為中央集權(quán)的郡縣制,是自古以來的帝王所不及。
博士淳于越當即指責周青臣阿諛逢迎,并 反駁說,帝王分封子弟功臣為諸侯,這是古代的侍統(tǒng)制 度,“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,非所聞也”。
秦始皇將這對立意見,交丞相李斯審議,李斯認為,各個時代的制度, 都是因時而變的j古代的制度,不足效法暑接著就指控以 淳于越為代表的儒生,“不師今而學古,以非當世,惑亂黔首”。
李斯還指出,“學古”的根源是在于私學的存在,“私 學而相與非法教,人聞令下,則各以其學議之”,于是,提 出“禁私學”的建議。
具體實施方法是:
①凡秦紀以外的, 歷史書和非博士官所掌握的詩書、百家著作,一律送官府 焚毀,只有醫(yī)藥、卜筮和農(nóng)業(yè)用書除外。自命令下達之日 起,逾30日而未將應燒之書燒毀者,施以黥刑,并罰作4 年筑城苦役。
②有敢談論詩書者處死,以古非今者滅族,官吏知而不檢舉者同罪。
③有欲學法令者,以吏為師。
秦始皇批準了這個建議,并下令執(zhí)行。這就是歷史上的“焚書”事件。秦始皇晚年,迷信神仙,欲求“不老之藥”。
公元前219年,遣徐市(fu福)等下海求仙。徐市等一去不返,公元前215年,再令方士盧生、侯生’求仙覓藥,盧生、侯生求仙藥不得,除垢劑恐被處死,又相約逃去,秦始皇大怒,在“焚書”的次年命御史拘訊有牽連的方士和儒生,最后親自圈定“犯禁者”460余。